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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医院分院公车使用管理办法(附申请单)

发布日期:2017-04-25  来源:   点击量:

为规范医院公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控制成本,规范行车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 管理部门:医院总务科为车辆使用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具体包括保持车况良好,车辆里程数油耗统计及油费报销,安排验车、维修保养、办理进校证等事宜。

二、 用车管理:

1、 医院公车仅作为工作用途,严禁公车私用。

2、 各部门因公外出,原则上采取公共交通,确因工作需要需使用公车的,申请人应提前填写《用车申请单》,递交驾驶证复印件,由总务科按工作重要性统一调度。

3、 申请人用车后,应及时办理车辆归还手续,车辆停放校园内。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总务科联系。

4、 车辆应由申请人驾驶,不得借他人使用,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及一切后果由申请人和驾驶人承担,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5、 车辆驾驶者应遵守《道路安全交通法》,安全驾驶。因违反安全法规受到的罚款,由驾驶者自负。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办理修理与保险理赔,如负有全责或主责,按情节轻重医院有权给予驾驶者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