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科(收费中心)
财务科下设收费中心,作为负责医院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各项(包括门急诊、住院等)收费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财务科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医院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二)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及银行、物价等有关单位联系,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和更多的资金投入。
(三)参与医院年度预算方案的制定工作,并根据医院批准的年度预算对各项预算经费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监督检查。
(四)建立和完善财务科各岗位的责任制,并遵照执行。
(五)负责资金运营,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负责对银行账户的票据、印鉴的管理及使用工作。
(七)负责对银行账户的核对工作,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八)负责现金收支及管理工作。
(九)负责各类药品的会计核算工作。
(十)负责对医院的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的会计核算。
(十一)负责会计月报、年报等各类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工作及报表文字说明的撰写工作,及时报送医院领导层及学校财务处。
(十二)负责年终医院在编员工工资、医疗事业拨款等的清算工作,以及与学校其他相关部门往来款的结算工作。
(十三)负责医院各类人员的工资、绩效、津贴等的月发放工作。
(十四)协助各相关科室开展药品、材料等资产盘点工作,保证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十五)负责各类暂借款及暂存款的清理工作。
(十六)负责医保费用结算、医保报表的编制及上传。
(十七)负责学生实践、军训活动中的医药费用报销。
(十八)同济大学新生医疗互助基金的整理、核算及结算。
(十九)负责根据合同或协议开具发票(收据),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收回资金。
二、收费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医院各项收费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二)接受并配合医保、物价、审计、监察等上级部门进行的各项经济业务审计检查工作。
(三)负责医院的物价收费管理工作,积极申报新技术和新项目的价格收费,指导临床、医技部门合法合规地进行医疗收费。
(四)负责医院的各项(包括门急诊、住院等)收费工作。
(五)负责门急诊收据的管理、核销、审核、销号、整理。
三、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