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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体检日程安排(截至6月30日)

发布日期:2010-04-14  来源:   点击量:

一、40岁以下教职工

月份 单 位

4.19

材料学院

传播学院

人文学院

4.20

法政学院

后勤

4.21

机关

4.22

机关

股份公司

4.23

电信学院

4.26

电信学院

研究院所

4.27

医学院

软件学院

4.28

机械学院

体育部

音乐系

海洋学院

4.29

交通运输

航力学院

5.5

经管学院

5.6

外语学院

5.7

外语学院

环境学院

5.10

城规学院

5.11

土木学院

5.12

土木学院

建筑设计院

电影学院

5.13

理学院

数学系

物理系

化学系

声学院

5.14

汽车学院

人才中心

直管企业

5.17

生命科学

直属企业

5.18

直属企业

二、40岁以上教职工

月份 单 位

5.19-20

离休

5.21

党委

5.24-6.1

机关

6.2

机关

海洋学院

6.3-6.7

电信学院

6.8

材料学院

6.9

材料学院

电影学院

传播学院

6.10

法政学院

6.11

法政学院

航力学院

6.14

航力学院

6.15

环境学院

6.16-18

机械学院

6.21-22

交通运输学院

6.23-29

土木学院

6.30

体育部

音乐系

教工体检注意事项:

1.检查时间:

4月19至11月30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0:.00(7:45分开始登记抽血),(5月18日以前安排为40岁以下的职工)

2.检查内容:

内科、外科、心电图、胸透、)腹部B超(肝、胆、脾、胰、双肾),及化验(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及甲胎蛋白);已婚妇女增加妇科、宫颈涂片、阴超。

3.为了控制体检人数,请按日程安排来院体检。体检前请清淡饮食三天,抽血,腹部B超须空腹。建议在9点以前空腹抽血最为合适(空腹血糖较为准确)。

4.来院体检时请带好一卡通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最好是一卡通)

5.为确保能及时出具体检结果。特别声明:原则上各项检查应当天完成。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完成者,自检查当日5个工作日后仍未完成剩余的检查项目者,视为自动放弃。

注:在编在职、离退休人员体检学校统一付费,其余人员由所在部门自己付费,所付费用为原价8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