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大学生医保缴费工作现已开始。我校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每年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经市医保审核通过之后,方可享受下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凡不缴纳医保费用的学生将不能享受上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请各学院做好缴费的宣传和通知工作。
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外国留学生除外)。
注:2016年秋季入学新生若8月未成功缴纳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请在本阶段完成自主缴费。已成功缴费的新生无需再缴费,多缴的10.00元费用,校财务处预计在11月11日左右返还到学生农行卡中。已成功缴费新生名单详见附件。
2017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110.00元/年/人,
缴费时间:2016年11月3日~2016年11月25日
请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按时完成缴费,并注意缴费的截止日期和缴费是否成功。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缴费或缴费失败,将视为不参加2017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即无法享受公费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