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局部处理措施
(一)锐器伤
1.立即从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伤口,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吸吮。
2.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的乙醇或者0.5%聚维酮碘(碘伏)进行消毒。
(二)黏膜或皮肤暴露
1. 黏膜或眼、口鼻暴露:用生理盐水或无菌水反复冲洗污染的黏膜,直至冲洗干净。如有洗眼药可使用洗眼器冲洗眼睛。
2. 皮肤暴露: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反复冲洗。
二、报告
1.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护士或工勤人员报告护士长、医生报告科室主任)及院感管理科。
2.填报医务人员职业暴露表,立即填写《同济医院分院针刺伤和锐器伤上报表》或《同济医院分院血液和体液暴露上报表》。
3.如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登记人员相关信息。
4.医务人员职业暴露表完整填写后,科室负责人或护士长签字后交院感管理科存档。
三、评估与预防
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尽快记录职业暴露情况,同时给予当事人相关指导。当事人根据暴露情况就诊相应科室。根据感染性疾病科、急诊医学科或皮肤与性病科专家处理意见进行相应的评估、检查、治疗,尽可能在24h内采取预防措施。
(一)立即根据患者情况给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选择开具 HBsAg、抗-HBs、ALT、抗-HCV、抗-HIV、TPHA检查单。
(二)若患者HBsAg、抗-HCV、抗-HIV、TPHA检测结果未知。主管医生应立即给患者开具这些项目的检查单。
(三)患者 HBsAg(+):
1.医务人员抗-HBs<10mIU/ml或抗-HBs水平不详,应立即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200~400IU,并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一针乙型肝炎疫苗(20μg),于 1 个月和6个月后分别接种第二针和第三针乙型肝炎疫苗(各20μg)。
2.医务人员抗-HBs≥10mIU/ml者,可不进行特殊处理。
3.对于注射过HBIG和乙肝疫苗的医务人员,在最后一次接种疫苗后的2个月后测定HBsAg、抗-HBs、ALT。
4.对于只注射乙肝疫苗,而没有注射HBIG的医务人员,应在注射乙肝疫苗后1个月、3个月、6个月检查 HBsAg、抗-HBs、ALT。
(四)患者抗-HCV(+):
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抗-HCV(-),暴露后3个月、6 个月应检查抗-HCV、ALT,如抗-HCV阳性需进一步检测HCV-RNA,HCV-RNA 阳性者建议进行专科医师治疗。
(五)患者 抗-HIV(+):
感染性疾病科对艾滋病暴露情况进行初步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建议暴露者是否到专业医疗机构就诊。专业医疗机构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决定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暴露者应分别在暴露后即刻、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对HIV抗体进行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尽快报告院感管理科并到专业机构就诊。
(六)患者RPR(或VDRL)(+):
1.应加做TPHA确认,若仍为阳性,被扎针者应尽早到皮肤与性病科就诊,根据医生建议给予相应预防性用药,停药后1个月、3个月、6个月进行梅毒抗体检测。
2.若患者TPHA为阴性,被扎针者仍须1个月、3个月、6个月进行梅毒抗体检测。
四、随访和咨询
1.院感管理科负责督促职业暴露当事人按时进行疫苗接种和化验,并负责追踪确认:化验结果和服用药物,配合医生进行定期监测随访。
2.在处理过程中,院感管理科为职业暴露当事人提供咨询,必要时请心理医生帮助减轻其紧张恐慌心理,稳定情绪。
3.评估结束后当事人持就诊记录处理意见和就诊费用发票由科室负责人和院内院感管理科负责人签字,并由院长同意后产生费用的10%由该科室支付,剩余90%由医院支付。登记表格保存于院感管理科。
4.医院和有关知情人应为职业暴露当事人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职业暴露当事人的情况。
附:表1.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预防标准操作规程
表2.医务人员锐器损伤处理操作流程
同济大学校医院
预防保健科(院感管理科)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