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证;2、转诊单;3、门急诊病史4、正规发票(含明细账单)。
1、报销地点:本部在校医院门诊旧大厅,嘉定校区在嘉定门诊部。
2、报销日期:本部于每月前二周的周三,嘉定校区于每月后一周的周三,节假日寒暑假停止,如遇变化以医务科通知为准。
3、报销时间:本部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
嘉定上午8:00-11:00;下午13:00-15:30
4、截止期限:当年门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应于当年内报销,最迟不超过次年的三月份;毕业生应在离校前办理,过期不再受理。
经我院同意大学生在本市其他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必须凭三证于出院前到门诊办公室或医务科开具大学生住院结算凭证,如未开具住院结算凭证而自行结帐,导致不能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者后果自负。
注:三证⑴学生证原件复印件;⑵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入院证(入院通知单)复印件。 (Tel:65983824;65988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