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病情需要转外院诊治(急诊除外),由经治医师开具《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分院转诊报销凭证》,需经校医院门诊办公室或医务科同意。
3.如需在定点以外医院门诊进行特殊检查或治疗,手续同转诊,但需经医务科同意并完成登记备案,且不得在转诊指定以外的医院就诊。
1、经我院同意,大学生在本市其他医保定点医院住院,需于住院前7日内到校医院医务科开具 “大学生住院结算凭证”。
2、在本市发生急性病需立即住院治疗的,无需办理转诊手续。但需在入院后尽早(最迟需在出院前)到校医院医务科开具“大学生住院结算凭证”。
学生证、身份证、入院通知单(有疾病诊断及医师签名)三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