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证;2.一卡通;3.转诊凭证;4.门(急)诊病史;5.医疗费原始发票(含明细清单);6.医保定点医院等级证明。
注:非住校学生报销急诊费用还需提供宿管科出具的非住校证明。外地见习、实习者需提供外出证明。
1. 报销日期:四平路校区校医院于每月第一、第二周的星期三;嘉定校区门诊部于每月第三周的星期三;
法定节假日或寒暑假停止,如有变化以医务科通知为准。
四平路校区: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嘉定校区: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
3. 报销地点:四平路校区在校医院急诊大厅,嘉定校区在校区门诊部
4. 截止期限: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应于当年内报销,特殊情况下应于次年三月份之前完成报销。毕业生应于学籍注销前办理,过期无法受理。
三、门(急)诊医药费报销需由本人(或其家长)办理相关手续。
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