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本市各类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集中办理大学生参加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2026年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市区医保中心相关工作要求,为保障同济大学2026年度大学生集中参保工作顺利推进,现就我校集中办理大学生参加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我校符合“接受普通高等学历的全日制本科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外国留学生除外)”参保对象的所有大学生。
二、 申报登记
按在籍原则统一由学校向杨浦区医保中心集中申报,全量申报在籍的大学生信息。
三、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居保”)待遇起止时间
1. 2025年正常参保缴费,且在集中参保期内完成2026年参保缴费的学生,享受大学生居保待遇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 2025年未参保,在集中参保期内完成2026年参保缴费的学生,2026年度大学生居保待遇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享受大学生居保待遇时间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3. 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缴费,到2026年中途再申请参加2026年大学生居保的,会设置参保后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
4. 2026年将毕业,在集中参保期内完成2026年参保缴费的学生,大学生居保待遇享受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但期间如就业后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居保待遇终止,按险种转换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个人缴费标准与参保缴费方式
(一)、个人缴费标准
符合参保条件的大学生应在学校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 2026年度大学生居保缴费标准为400元每人每年。
(二)、参保缴费方式
1. 学校代缴费
自愿参保的学生需在我校集中办理大学生居保参保缴费规定时限内,登录“同济大学移动门户”小程序,找到“医疗保险申请”,进入应用完成申报及缴费,界面详见附件1。
缴费时间:2025年12月3日0:00至12月9日24:00。
2. 共济缴费
2026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可继续通过“共济缴费”方式,由家庭共济资金支付。家庭共济网组建及家庭共济资金使用的具体内容可参阅《关于实施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家庭共济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符合家庭共济网组建条件的学生,在12月15日17:00前,由家庭共济网组建人完成家庭共济网组建,且选择的家庭共济方式中包含“共济缴费”的,市医保中心于12 月16日起进行信息校验核准,分批次从家庭共济网组建人的职工医保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中划扣2026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金额。
五、集中参保工作具体时间流程
1. 2025年11月18日2026年度集中参保工作启动协调会议(校医院、财务处、学生处、信息办、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港澳台办)。
2. 11月18日-11月19日,校内收集符合参保对象的学生全量名单信息(校医院、本科生院、研究生院、信息办)。
3. 11月20日-12月2日,区医保进行原始名单预比对,筛查出未通过名单,与各学院逐一进行名单数据信息更正(校医院、各学院、本科生院、研究生院)。
4. 12月3日-12月9日,通知比对通过的学生进行线上申报缴费(学生处、各学院、财务处、信息办、校医院)。
5. 12月10日-12月15日,平台生成申报缴费操作成功名单,按医保要求格式转化为申报名单,校医院至区医保正式申报,完成医保参保集中申报(校医院、信息办)。
6. 2026年1月1日后,财务处根据市医保中心对申报信息终审确认后发放的申报核定单,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要求向市税务局完成缴费(财务处、信息办、校医院)。
六、集中参保注意事项
1. 为了保障学生参保权益,做到应保尽保。2026年因病、因事休学的学生,应该参保;2026年出国境的学生,建议参保;2026年全年在部队参军未退役的学生,不需参保;2026年退役回校复学的学生,建议参保。
2. 2025级秋季入学的新生,办理新生参保确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17:30,新生需尽快进行参保确认,如因未进行参保确认导致2025年断保,2026年医保待遇会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新生参保确认事项,仅用于确认新生2025年9月至12月是否可享受本市大学生待遇,不作为2026年参保信息申报,仍应及时在集中参保期内完成2026年参保缴费。
3. 医保局数据信息比对不通过,常见原因为“本市城保正常”或“存在外省市职保”, 学生须确认已关停本市城保或外省市职保,才能申请参加2026年度大学生居保。关停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地方专区办理。
4. 港澳台学生注意证件类型与证件信息一致且准确,根据市医保中心关于高校申报采集数据字段要求,证件类型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5. 主动放弃参保学生,因断保产生的后续影响需个人承担,确实不参保的学生如未在线上进行主动放弃承诺操作,必须完成纸质《主动放弃参保承诺书》(详见附件2)签订,由各学院保管。
6. 进行参保确认的2025级新生,在2026年度大学生居保集中参保申报中须缴费参保,不实承诺具有相关法律责任,如2026年不参保,2025年9月1日后产生的医保费用需退回,因此集中参保申报工作中务必引导其缴费参保。
7. 关于待遇等待期:由于居民医保是自愿参保,为保护全体参保人的合法权益,避免部分人员健康时不参保、生病才参保的逆向选择,自2025年集中参保期开始,本市对连续参保且均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缴费的人员,不设待遇等待期;对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对断保人员,增设变动待遇等待期,每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可通过补缴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因此,如未参加2025年基本医保,缴费参加2026年居民医保后,居保待遇起算时间会延迟。
校医院医保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5988823
电子邮箱:tjxyy@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校医院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1
附件2
主动放弃参保承诺书
(参考样表)
本人(姓名) ,(证件号码) ,属于 (学校名称) 学院 专业的 级学生,学号 。
承诺事项
本人已了解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参保长效机制的相关政策。知晓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医疗保险待遇将被设置至少三个月的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自行承担。知晓未连续参保会降低次年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个人承诺
经充分考虑,虽符合参加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条件,但仍自愿放弃参加 年度的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因承诺放弃参加 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以上内容真实有效,上述承诺是(姓名) 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愿承担不实承诺及提供虚假信息的民事、行政责任。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